您不可不知—保您權利的終極武器:公證
一、公證書可具執行力、證據力,您可聲請法院依公證書強制執行,
免去費時、費力、費錢的訴訟流程,免去等候一審、二審、三
審的法官判決,公證是保障您權利的「終極武器」。 二、公證書具有國際通用法律效力,台灣、大陸、全球各國皆可通 行使用。公證制度讓您的權利「全球保透透」,就像為您自己 權利買了一份好保險。
你的權利買保險了嗎 ?
可辦理公認證服務項目:
1. 婚前協議、結婚儀式 ( 書面 )、夫妻財產約定、離婚協議、收養、親屬證明公認證 |
公證文書應備文件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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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書約公證 | 一般 | 男女雙方及兩位證人身分證、私章 | 1.結婚書約公證如需附帶儀式,三個工作天前攜有關證件提出申請;不需儀式則隨到隨辦。 2.證人需滿二十歲,結婚當天能到場簽名者。 3.結婚書約公證當天結婚人及二位證人 ( 如結婚人未滿二十歲,其法定代理人亦同 ) 須服裝整齊準時到場。 4.結婚仍應至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後始生效力。 |
1,000 元; 例假日 1,500 元; 英文公證書 1,500 元 |
未成年人 |
1. 男女雙方及兩位證人身分證、印章。 2. 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到場並請備身分證、印章或出具同意書附印鑑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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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 | 1.男女雙方及兩位證人身分證、印章。 2.外國政府核發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外國駐華使領館或授權代表機構出具並均經我國外交部驗證之單身證明文件。 |
2. 遺囑、繼承、遺產分割協議公認證 |
公證文書應備文件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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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 | 本人 | 1. 立遺囑人及兩名見證人之身分證、印章 2. 繼承人戶籍謄本(要所有繼承人在同一戶時之資料;如遷出,須申請除戶前全戶戶籍抄錄本)。 3. 財產資料及價額(可用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不動產申請土地或建物謄本,房屋須附稅單;動產如銀行存摺或汽車行照等。 |
1.遺囑人、見證人應親自到場或請求公證人到現場辦理。 2.遺囑內容不能違反特留份。 3.遺囑見證人須注意未違反民法1198條之限制。 |
依標的價額計算 ( 參公證費用標準表 )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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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遺囑 | 本人 | 1.立遺囑人及兩名見證人之身分證、印章 2.準備一份遺囑,放置在信封內(先不要封緘),帶至本所辦理。 3. 遺囑內容請注意是否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 |
1.遺囑人、見證人應親自到場或請求公證人到現場辦理。 2.遺囑見證人須注意未違反民法1198條之限制。 |
1,00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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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緘遺囑之開示 | 本人 | 1.全體繼承人之身分證正影本、印章若欲開視之遺囑已經公證,則到場之繼承人提出已通知未到場之他繼承人的證明即可。另可指定兩名見證人到場。 2.被繼承人之死亡證明或除戶戶籍謄本。 3.除戶前全戶戶籍謄本。 4.封緘遺囑一份。請事先確認遺囑封緘處是否完好。 |
1.遺囑人、見證人應親自到場或請求公證人到現場辦理。 2.見證人須注意未違反民法1198條之限制。 |
1,000元 |
3. ( 不 ) 動產出租、買賣、贈與、借貸、信託公證 |
公證文書應備文件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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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贈與 | 本人或代理人 | 1.雙方當事人身分證、印章。 2.建物所有權狀 3.最新一期之房屋稅單或稅籍證明書。 4.契約書。 |
1.可委託代辦 ( 請參代理人應備文件 )。 2.隨到隨辦。 |
依標的價額計算 ( 參公證費用標準表 )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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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贈與 | 本人或代理人 | 1.雙方當事人身分證、私章。 2.土地登記簿謄本。 3.契約書。 |
1.可委託代辦(請參代理人應備文件)。 2.隨到隨辦。 |
依標的價額計算 ( 參公證費用標準表 )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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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調整租賃、解除/補充/更正買賣 | 本人或代理人 | 1.雙方當事人身分證、印章。 2.原公證書正本。 3.契約書。 |
1.可委託代辦(請參代理人應備文件)。 2.隨到隨辦。 |
依標的價額計算 ( 參公證費用標準表 )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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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借貸 | 本人或代理人 | 1.雙方當事人身分證、印章。(房屋無償使用借貸需另兩位見證人) 2.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 3.最新一期之房屋稅單或稅籍證明。 4.契約書。 |
1.可委託代辦(請參代理人應備文件)。 2.隨到隨辦。 3.無償使用借貸見證人規定係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8條辦理。 |
依標的價額計算 ( 參公證費用標準表 )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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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借貸 | 本人或代理人 | 1.雙方當事人身分證、印章。(房屋無償使用借貸需另兩位見證人) 2.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 3.契約書。◎農地應受有關法令限制。 |
1.可委託代辦(請參代理人應備文件)。 2.隨到隨辦。 3.無償使用借貸見證人規定係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8條辦理。 |
依標的價額計算 ( 參公證費用標準表 )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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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消費借貸 | 本人或代理人 | 1.雙方當事人身分證、印章。 2.借款相關證明,如存摺、匯款證明、票據等。 |
1.可委託代辦(請參代理人應備文件)。 2.隨到隨辦。 |
依標的價額計算 ( 參公證費用標準表 )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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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 | 本人或代理人 | 1.身分證、印章。 2.信託財產之相關證明(如:土地權狀、房屋權狀、房屋稅單、存摺等) 3.契約書。 |
1.可委託代辦(請參代理人應備文件)。 2.隨到隨辦。 |
依標的價額計算 ( 參公證費用標準表 ) |
4. 和解、委任、合夥、合建、承攬、僱傭公證 |
公證文書應備文件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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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 | 本人或代理人 | 1.雙方當事人身分證、印章。 2.和解書。 |
1.可委託代辦(請參代理人應備文件)。 2.隨到隨辦。 |
依標的價額計算 ( 參公證費用標準表 )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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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委任 | 本人或代理人 | (1)雙方當事人身分證、印章。 (2)契約書。 |
1.可委託代辦(請參代理人應備文件)。 2.隨到隨辦。 |
依標的價額計算 ( 參公證費用標準表 ) |
5. 網頁、商品購買、智慧財產權等證據保存公證 |
6. 銀行開啟保險箱、公司股東會議、抽獎公證 |
公證文書應備文件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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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破封開箱 | 銀行經理人 | 1.保管箱租用契約正影本 2.金融機構營利登記證正影本 3.金融機構變更登記事項表正影本 4.寄送通知書正影本 5.經理人國民身分證正影本 6.見證人國民身分證正影本 |
每箱1,000元, 體驗費每小時1,000元,差旅費500元。 |
7. 鑑定報告、共同投標協議、完工證明認證 |
認證文書應備文件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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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標協議書 | 負責人或代理人 | 1. 負責人親自到場,身分證、印章及公司大小章;代理人到場,除身分證、印章外,尚需授權書等 2. 共同投標協議書 |
1. 負責人或委託代辦到場 2. 隨到隨辦 |
500元 |
8. 授權書 ( 委託書 )、聲明書、通知書、同意書、保證書、切結書、催告函、存證信函公認證 |
認證文書應備文件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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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監護權委託書 | 監護人 | 1. 父母親身分證、印章(英文版需備護照核對英文拼音) 2. 可證明親子關係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一份 3. 委託書。內容必須針對「特定事項」、「一定期間」,並且不得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有違保護未成年人之利益 |
1. 父母皆到場辦理,若因離婚或死亡只有一名監護人,該監護人到場,但戶籍謄本備註欄需記明其事由 2. 隨到隨辦 3. 境外使用需表明 |
中文:500元 英文:75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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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大陸房產委託書 | 本人 | 1. 身分證、印章 2. 大陸房產資料 3. 被委託人的身分資料(如:姓名、大陸身分證號碼) 4. 委託書 |
1. 本人到場辦理 2. 隨到隨辦 |
50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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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聲明書 | 本人 | 1. 未結婚者:身分證、印章及個人部份之戶籍謄本五份。 2. 原配偶已離婚者: 身分證、印章、個人部份之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影印出來之離婚協議書各五份。 3. 原配偶已死亡者: 身分證、印章。個人部份之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影印出來之死亡證明書各五份。 |
1. 本人到場辦理。 2. 隨到隨辦。 |
中文:500元 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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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聲明書 | 本人 | 1. 身分證、印章 2. 戶籍謄本五份 3. 戶政事務所影印出來之離婚協議書五份 |
1. 本人到場辦理 2. 隨到隨辦 |
中文:500元 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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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貸款保證書 | 本人 | 1. 本人身分證、印章 2. 學生證影本(或註冊通知)一份 |
1. 本人到場辦理 2. 隨到隨辦 |
50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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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定居切結書 | 本人 | 1. 身分證、印章 2. 戶籍謄本五份 3. 生活費證明書五份 4. 定居切結書五份 |
1. 本人到場辦理 2. 隨到隨辦 |
50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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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收養子女切結書 | 本人 | 1. 身分證、印章 2. 全戶戶籍謄本五份 |
1. 本人到場辦理 2. 隨到隨辦 |
50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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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子女切結書 | 本人 | 1. 本人身分證、印章 2. 全戶戶籍謄本五份 |
1. 本人到場辦理 2. 隨到隨辦 |
中文:500元 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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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車主死亡切結書 | 繼承人 | 1. 繼承人親自到場並帶身分證、印章,如有多位,其中一位到場即可 2. 行車執照正影本,如遺失,其他足以證明文件 3. 車主之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謄本 4. 繼承人之戶籍謄本 |
1. 繼承人到場辦理 2. 隨到隨辦 |
500元 |
9. 兩岸及持往國外使用之出生證明、單身證明、服務證明、財力證明、學歷證明、宣誓書認證 |
認證文書應備文件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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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聲明書 | 本人 | 1. 未結婚者:身分證、印章及個人部份之戶籍謄本五份。 2. 原配偶已離婚者: 身分證、印章、個人部份之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影印出來之離婚協議書各五份。 3. 原配偶已死亡者: 身分證、印章。個人部份之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影印出來之死亡證明書各五份。 |
1. 本人到場辦理。 2. 隨到隨辦。 |
中文:500元 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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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證明書 | 本人、負責人或 代理人 | 1. 身分證、印章 2. 薪資扣繳憑單或勞工保險卡。 3. 服務證明書(依需求準備份數、若係至大陸地區使用,請準備五份)。 |
1. 可委託代辦(請參代理人應備文件) 2. 如需查證者則須事先預約(負責人本人到場,因即核發單位,無須查證) |
中文:500元。 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 查證費50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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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力證明擔保書 | 本人或代理人 | 1. 本人或提供財力資助的擔保人之身分證、印章 2. 留學財力擔保書三~五份(若係至大陸地區使用,請準備五份)。可依需求增加份數 3. 銀行開具的存款餘額證明 |
1. 本人或提供財力資助的擔保人或委託代辦到場辦理。若學生親自辦理,需年滿 20 歲。未滿 20 歲者,其法定代理人應陪同辦理 2. 需查證則須事先預約 |
中文:500元 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 查證費:50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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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成績單證明 | 本人或代理人 | 1. 身分證、印章 2. 學歷、成績單證明三~五份(若係至大陸地區使用,請準備五份) |
1. 可委託代辦(請參代理人應備文件) 2. 如需查證者則須事先預約 3. 境外使用需表明 |
中文:500元。 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 查證費50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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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宣誓書 | 本人 | 1. 身分證、印章 2. 個人部份之戶籍謄本五份 3. 宣誓書 |
1. 本人到場辦理 2. 隨到隨辦 |
中文:500元 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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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係宣誓書 | 本人 | 1. 身分證、印章 2. 戶籍謄本 3. 宣誓書 |
1. 本人到場辦理 2. 隨到隨辦 3. 境外使用需表明 |
中文:500元 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 |
10. 兩岸及持往國外使用之各類證書、戶籍謄本、良民證、身分證明文件認證 |
認證文書應備文件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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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謄本 | 本人或代理人 | 1. 身分證、印章、 2. 戶籍謄本(若係至大陸地區使用,請準備五份) |
1. 可委託代辦(請參代理人應備文件) 2. 隨到隨辦 3. 需表明為境外使用 |
中文:500元。 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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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 證明) | 本人或 代理人 | 1. 身分證、印章 2. 良民證 |
1. 可委託代辦 (請參代理人應備文件) 2. 如需查證者則須事先預約。 |
中文:500元。 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 |
11. 持往國外使用之中外文書翻譯本或公文書影本、繕本與原本、正本相符等文件認證 |
認證文書應備文件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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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書認證 | 本人 | 1. 身分證、印章、 2. 公文書正、影本各一份。(若係至大陸地區使用,請準備五份) |
1. 本人親自到場 2. 如需查證者則須事先預約 3. 境外使用需表明 |
中文:500元 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 查證費50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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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文書影、繕本認證 | 本人或代理人 | 1. 身分證、印章 2. 公、私文書正本一份,影、繕本二份 |
1. 可委託代辦 (請參代理人應備文件) 2. 如需查證者則須事先預約 3. 境外使用需表明 |
中文:500元 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 查證費500元 |
項目 | 請求人 | 應備文件 | 備 註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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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文件 | 翻譯人 | 1. 翻譯人身分證、印章 2. 原文及翻譯文件。 |
1. 翻譯人到場辦理 2. 原文文件若為外國做成的文書(如外國學校的畢業證書、外國單位核發的死亡證明、外國醫院核發的出生證明等),該文書要先經過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再經過我國外交部覆驗,才可以辦理 3. 可攜帶電子檔案,於本所內電腦直接修改 |
中文:500元。 英文或中英對照:750元。 |
12. 各種法律行為公認證及法律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