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公證是甚麼 ? 公證跟訴訟有何不同 ?

廣義的公證泛指公證及認證。簡單來說,公證乃是公證人就法律行為及私權事實,親身體驗而作成公證書之程序;而認證係公證人證明文書簽名者的身分和簽名的真正程序。公認證文書之類型多元,基本上民商法相關的非訟事件,只要不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無效之法律行為,皆可辦理公認證。

Q2. 公證有甚麼好處 ?

一. 公證書具有證據力,可預防訴訟、減少紛爭。
二. 公證書若附加強制執行條款,具執行力,兼具保全證據,節省當事人勞力、 時間、費用等優點。
三. 可獲得專業法律服務,做好風險控管規畫。

Q3. 公證費用怎麼算 ?

公證費用均為法定,本所依據司法院 90 年 4 月 23 日實施之公證費用標準表,收費公平合理,效力及收費與法院相同。

Q4. 我不在台中市,可以到你們事務所公證嗎 ?

可以,民眾得自由選擇到任何區域之公證人處所請求公認證。陳公證人原則上應在台中地方法院所轄區域(大台中區)執行職務,但是若有急迫情形或依事件性質之必要者,則得為之。

Q5. 我媽媽年紀大行動又不方便,可以請你們出差嗎 ?

可以。年邁、重傷、傷殘等行動不便之當事人,請事先與公證人聯絡後以便安排到場服務。

Q6. 我白天要上班,請問可以晚上或假日到事務所辦理嗎?

可以。請先來電預約時間,但夜間、例假日或法令所定執行職務時間辦理公認證,依法應加收二分之一,最多加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