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及應備文件:

個人或公司身分辦理應備文件
項目 請求人 到場人 應備文件
  個人 本人
身分證正影本、印章
    代理人
1. 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影本、印章
2. 授權書
(1) 蓋有本人印鑑章之授權書及本人之印鑑證明(須為六個月內由戶政事務所核發)
(2) 或經駐外使館認證之授權書
(3) 或經認證之授權書
  公司 負責人
1. 身分證正影本
2. 公司變更登記表正本或抄錄本
3. 公司大小章
    代理人 1. 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影本、印章
2. 授權書;須蓋有與公司變更登記表相同之大小章
3.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若已核發超過六個月,請準備變更登記事項表之抄錄本(三個月內申請)